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是一个总括的概念,内涵丰富外延极广。在我国的立法上并未对此下一个明确的定义。
担保是指根据合同或当事人的约定,以财物或第三者信用来确保债务的清偿或其它义务履行的一种经济行为,是保证债权实现的一种法律手段。简单来说,担保行为表明这样一种契约关系,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就有权要求担保人代替主债务人赔偿债务。
担保是一种与签订和履行合同、金融信贷等行为相联系的经济业务,具有法律性、保证性、从属性、条件性和风险性等特点。
担保就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因此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手段。
相关链接 担保定义
表示负责,保证做到或保证不出问题。它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担保一般有口头但保和书面担保,但只有书面但保才具有真正意义的法律效力。
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一种是对一个人的人品上的担保,这种担保绝大多数是口头性质的,它的意义只是表明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一种信任和赞赏,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有的只是担保人对被但保人的一种监督,但这种担保对双方的行为还是有一定的约束力。示例:我用名誉担保这人绝对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