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担保的分类:
1、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
2、债务人担保和第三人担保;
3、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其中,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是经常采用的分类。
人的担保是指由自然人或者法人以其自身的资产和信誉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由担保人负责清偿,其典型的方式就是保证,即由作为保证人的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保证人负责清偿。人的担保主要是指保证这种担保方式。
物的担保是指有自然人或者法人以其自身的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如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处分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优先得到清偿。 法定担保:留置; 约定担保:保证、抵押、定金、质押。
担保的适用范围:
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的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担保法的规定设定担保。